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鄂州市工商局对实施“七有”工程工作进行督查督办
  发布时间:2010-07-29  来源:市场处  阅读次数:1  【字体:   
 

  68日至9日,鄂州市工商局组织专班对全系统实施“七有工程”及5月份市场规范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、督办,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了通报。

  3月份以来,鄂州市局大力实施服务农村经济发展“七有”工程,结合本市实际情况,制定了切合实际的三年发展规划。该局以“亲民、利民、为民”为宗旨,坚持“工商所能、法律所依、政府所想、村域所需、企业所求、群众所愿”原则,采取发展合作社支农、订单农业和商标品牌兴农、经纪人和合同帮农、农资和食品示范店便农、12315维权护农等措施,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以属地工商所为服务发展平台,以职能帮农、政策活农、智力促农的方式,有计划、有组织、有步骤地开展帮扶工作,服务和促进了村域经济发展。 截至531日,鄂州市工商局共发展、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111家,注册农产品商标14个,指导农民签订订单农业项目49份,农村经纪人队伍91支,农资规范经营67个,食品安全示范店211个,农村消费维权站224个。通过实施“七有”工程,为该市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,此项工作得到市委、市政府和农民朋友的一致好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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