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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>>指南服务>>经济违法案件举报

经济违法违章案件举报须知  

    举报经济违法违章行为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.举报工作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直接依靠群众同不正当竞争、垄断、传销、走私贩私等违法行为作斗争的一项业务工作.因此,欢迎广大社会群众踊跃举报.

    1、举报可以采用来人、来信、电话、传真或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向各级工商部门举报.单位举报应以组织名义派人携带委托书、举报信等有关材料来面谈.

    2、群众来信举报请用中文书写,要求来信字迹工整、清楚、最好用钢笔书写,以便存档.电话举报力求讲话简明扼要.

    3、举报提倡署名,举报人应当使用真实姓名,说明单位、住址或者联系方法;如果举报人不愿署名举报,可采取匿名方式举报,但应与受理单位保持联系,以便于核实情况,及时查处,及时反馈,做到举报案件件件有答复.

    4、举报要实事求是,如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、单位或住址和违法事实,并尽量把自己所知道的情况反映清楚,不随意夸大和缩小.凡捏造事实或制造伪证,利用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,依法追究责任.

    5、提倡举证举报,在举报时要尽可能提供反映客观事实的证据材料,以便顺利进行查处.

    6、举报切忌把同一内容的举报,分别向管辖不同,级别不同的多家举报机构同时举报,提倡按案件管辖范围举报,以便直接受理和及时查处.

    7、工商部门欢迎任何方式的举报,并为其保密,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,对实名举报有功人员和单位依法给予精神及物质奖励.

举报联系方式:

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  电话:027-86773026;电子邮箱:gpjy@egs.gov.cn
各地工商局:当地区号+123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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